南昌县莲塘第二中学艺术类培训合作机构公开遴选
现场评议方案
一、评议时间
2020年12月30日下午14:00点
二、评议地点
南昌县莲塘第二中学科技楼一楼会议室
三、评议要求
1.竞选单位应当按照遴选邀请的规定,提前20分钟到一楼接待室进行抽签,确定出场顺序;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的,提前10分钟将资料拷贝至指定电脑。
2.竞选单位必须具备各项资质,符合国家办学的有关规定,确定合作关系后,若因单位资质不符合国家规定而终止合作,所有损失由合作单位承担。
3. 竞选单位不得提供虚假资料,不得通过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影响评选,作虚假承诺,否则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或中止合作关系。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,其竞选将被终止:
(1)恶意攻击其他竞选单位的;
(2)提供任何虚假资料经核实确定的;
(3)不具备规定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;
(4)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。
4.经初审合格的竞选单位,评委将根据评分标准,对竞选单位作出比较和评价。
评选严格按照《南昌县莲塘第二中学艺术类培训合作机构公开遴选现场评议方案》实施,评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:
(1)单位的实力、师资、业绩等
(2)根据莲塘第二中学现有艺体培训现状和办学目标,提出针对有效的实施方案
(3)对莲塘第二中学发展的帮助
(4)评委认为其他必要的因素
四、评委名单
当场公布(另行附评委名单)
五、评议办法、遴选过程
1.评委根据各竞选单位的现场阐述和相关材料,依据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,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议。即根据评分细则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,得出每家单位的总得分,根据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参选单位进行排列。评委对各投标人进行独立打分,所有评委对同一投标人打分的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(全部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,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)。具体评分细则、分值和说明见附件。
2.确定合作专业机构
根据得分对参与评选的单位由高到低进行排序,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学校最终合作办学机构并签订合作协议。如遇得分相同情况,由评委重新评议,每位评委限投1家单位的方式,得票最多者确定为学校合作办学的专业机构。
附件:《评分细则》
南昌县莲塘第二中学
2020年12月28日
